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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把我从QQ群里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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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 20: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隼对我的人品提出质疑,我为我自己辩护两句就被踢出群,管理员是什么意思?我在群里说错了什么?希望管理员好好看看我和隼的对话,看看到底是谁有问题。本来以为找到一些爱好相同的伙伴,还正在为此而高兴,却发生了这样的事.如果管理员就是着种水平这个群我不如也罢.

如果斑竹觉得对你们有什么影响的话,就和那个把我从群里踢了的管理员一样做.可以把我的帖子删了.

发表于 2006-3-3 16: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玩侉子的都是纯爷们豪爽型的

发表于 2006-3-1 21: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踢的.我建这个论坛和群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大家交流而不是为了方便大家斗嘴.

你们要喜欢争吵可以私聊,不必影响大家.踢之前我警告过了,你没有看见吗?

至于水平问题我不想多说

也欢迎大家跟贴讨论

发表于 2006-3-1 22: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要补充一点:踢的不是你一个人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10: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加群的目的不是想着要和谁吵架或者斗嘴。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想着要和“隼”斗嘴,是他一直在戳戳逼人,如果你可以看看聊天记录你可以看出来得,是他在找事,我一直在解释。可是后来他说什么?他在群里公开说:我在那个油箱的价格上糊弄大家,我有其他的目的。这明白是说我是骗子,我想要捣腾那个油箱骗大伙的钱。既然他在群里这么说,我当然要在群里让他,给我个说法,我不想让群里的弟兄误解我,这有什么不对?当然“老狼”你也说了,你建群的目的不是让大家来斗嘴的,但是我觉得,既然群里有了问题就应该在群里解决,你不让让人说话,就把人踢了,这样并不会有助于解决问题,有助于团结。你觉得呐?

发表于 2006-3-2 12: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州挎子你好:

    我当时的意思就是到次为止,没有必要在争论下去,如果继续,一晚上也不会有结果的,至于你们谁对谁错,相信大家也可以分辨的,毕竟都是成年人了,你可以不相信我,难道也不相信大家吗?我个人认为你们都是好意,可能看的信息不同,都想让大家买到即便宜又好的东西,这本身无可厚非,但互相攻击不可取,在继续有可能升级,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估计广大挎友也不希望看到.所以我当时提出警告,到次为止,“隼”当时就表态不说了,而你还在争论,难道事件的本质就不能让时间来检验吗?

    你认为我当时怎样做才能使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是让你们争论出一个是非\对错的结果吗?

还有一点:不管是论坛还是群,永远欢迎真心热爱挎子的朋友,当时我请你们二位出去,也是让你们彼此冷静一下,难道群就会永远拒绝你们吗?当然如果你们愿意在加入的话.现在750的论坛和群有很多,我很赞同"红星"的话:我们的挎友就像小鸟一样,哪里有适合他们的土壤,空气.他们就会停留下来.你说你在这里找到了志趣相同的朋友并因此感到高兴,我也为你高兴.你要记住,不管你以后走到哪里,我想他们永远都是你的朋友!!!论坛和群都是开放的,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如果,“隼”在论坛也可以跟贴讨论,但如果有攻击性语言我会封IP.

    我相信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沟通,但渠道有很多,我的联系方式都在通讯录里,如果你认为有问题在这发帖探讨,我尊重你的选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 12:44:12编辑过]
发表于 2006-3-2 13: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忍为贵和为高。把事情说清楚就是了。

天下挎友是一家啊。我们骑摩托车有可能走到一起的时候那,我看不必为了一点小事而伤了和气。不值啊朋友们。

在石家庄我们骑挎子出去的时候,见了骑挎子的不管认识不认识,我们都互相按一下喇叭,摆摆手。 都有共同的爱好啊 。

兰州挎子你加我QQ号24372656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 13:15:19编辑过]
发表于 2006-3-2 15: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说开了!!!老狼下不为例!!!都是玩的!没本质的问题!!!可以原谅!!!

兰州!大家都是玩的,意见不同很正常!!!但是不要弄的大家都不开心!!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你要体谅老狼的心情,如果大家都因为话不投机就都互相漫骂,指责.那这个群还有前途吗??那不是流氓聚会了!!所以你应该理解老狼!!!我在这里也不是指责你!!一个巴掌拍不响!!!!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大家别挑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 15:20:23编辑过]
发表于 2006-3-2 17: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州侉子--啥也别说了!树皮把话都说这份上了!看得出来树皮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话!你在论坛里找一下,有哪个帖子树皮回过这么多的字???哪天你和隼讨论的时候我也在线,虽然我到现在也没想起来你们讨论的原因和结果,但既然发生了不太愉快的谈话,老狼暂时的请你们回避下也是为你们,为大家着想,并没他个人的意思在里面---所以请你理解!

既然在兰州了,我们也算西北一路的了!虽然没和你聊过一句话,但从你哪天和树皮在群里聊共同的爱好,聊西行的路线,聊地图什么的,聊到可以给他们西行带路等等,我能感觉出你是个很真诚和直率的朋友!所以我多说几句------希望大家一笑了之,全当什么也没有----天下跨友一家人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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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17: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回帖或者关注这个贴的挎友:

经过一天多的思考,我觉得“老狼”当时的做法也无可厚非,毕竟他是前边说了:不要在争了,再说就踢人;毕竟他是群的管理者,要维护整个群的秩序。毕竟他也要维护自己的尊严,要做到言行一致。 我现在可以理解“老狼”踢人是当时唯一一个最快、最直接的解决方法。(但不一定是最好的,呵呵!)

我也不想再就我和“隼”谁是谁非这个问题讨论下去了,过去的事就过去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如果给各位挎友带了不愉快或影响,我在这里向各位赔不是了。

我的联系电话和QQ通讯录里都有,如果各位有机会来兰州的话,我还是会热情招待各位挎友,请各位“吃牛肉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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