挎子联盟

 找回密码
 注册新用户
搜索
楼主: 挎友老头

挎子出行全攻略(12、14楼有补充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22 22: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考后三轮、就可开三轮挎子、因为都是手把式、我监考过
发表于 2009-5-27 11: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真是大有帮助,  老师辛苦
发表于 2009-5-28 16: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顶----
发表于 2009-6-2 17: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我是想在市区骑 就是上牌难啊
发表于 2009-6-2 23: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你说的很对   可是为什么 中国 要取消长江750的 公告目录呢    那可是活化石
发表于 2009-6-2 23: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问题请教 “挎友老头” 前辈!!

可以通过外籍人士 办到黑牌 单是在北京可以 还是在全国都可以啊?我是南京的 不知道在南京用这招能不能行的通?
发表于 2009-6-3 17: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太好了!!!!作为一个刚刚进入挎子爱好者这个行列的菜鸟,看到这个帖子实在是帮助太大了!!!!!强烈建议GG出本小册子什么的,可以让我们这些挎友好好研究好好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09-6-4 10: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变化

感谢各位挎友长期以来助帖!

      在原文章中我曾谈到了关于北京市实行的机动车停驶日的有关规定情况。这规定又几经变化,目前情况如下:

北京市政府关于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时间:2009-04-07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驻京部队和广大市民特别是拥有机动车的市民大力支持下,自2008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取得良好效果。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好于往年同期,市区道路交通流量下降、车速提高。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市区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巩固前一阶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取得的成果,大力推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9年4月11日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 自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停驶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分别为:
  (一)自2009年4月11日至2009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09年7月11日至2009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09年10月10日至2010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10年1月9日至2010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分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方案,打通断头路,完善过街设施,优化平交路口,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努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方便市民出行;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大力推进现代交通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三日
 楼主| 发表于 2009-6-8 11: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杰 于 2009-6-2 23:39 发表
可以通过外籍人士 办到黑牌 单是在北京可以 还是在全国都可以啊?我是南京的 不知道在南京用这招能不能行的通?

朋友你好!我在QQ中已回答了你的问题.其实各地的情况都不一样,请你将南京的情况调查后,发个帖子,让更多的挎友受益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6-8 11: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章鱼烧 于 2009-6-3 17:13 发表
写的太好了!!!!作为一个刚刚进入挎子爱好者这个行列的菜鸟,看到这个帖子实在是帮助太大了!!!!!强烈建议GG出本小册子什么的,可以让我们这些挎友好好研究好好学习!!!!

谢您的夸奖! 我会考虑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新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挎子联盟 ( 辽ICP备13001834号 )

GMT+8, 2024-6-8 10:05 , Processed in 0.201324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